国贸系关于04级毕业班学生申请预就业的相关规定
鉴于部分04级毕业班学生的需求,我系本着“既积极支持但又不会对正常专业学习和毕业论文的相关工作造成实质影响”的原则,现对已有就业意向单位的学生就2007-2008学年上学期的校内学习、毕业论文准备及其它事宜的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 申请人资格
凡提出预就业申请的学生必须符合:
①完成第四学年的报到注册;
②申请前没有补考记录(或补考都已通过);
③毕业前未修完学分不超过12分;
④预就业岗位与本专业相关;
二、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填写申请表,说明理由、学分完成情况、专业技能达标完成情况、预就业岗位情况,并附:①预就业单位的证明材料;②学生家长对此申请及其可能造成后果的书面确认。
三、 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辅导员确认事实→系总辅导员复核→系主任审批
四、 涉及课程的考勤及成绩认定
本学期通过上述申请审批的同学可以不用到课听讲,但必须参加学院安排的期末统一考试。影响到的课程,其平时成绩记为0分;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60分及格)。
五、 毕业论文的完成
通过上述申请审批的同学必须按照本系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进度安排,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提交定稿和答辩。
六、 申请人的责任
申请通过审批的学生:
①必须主动与学院及系上保持联系(或指定本班级某同学作为联络人),确保及时获取与个人有关的所有信息;
② 由于个人原因延误学院毕业班学生相关工作的安排(包括课程完成、毕业论文开题和定稿、补考等),并由此影响学生按期毕业,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③学生在校外预就业期间的人生安全责任由本人全权负责,学校和本系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其它未尽事宜将另行规定。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