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中央教育部关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
在北京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现将《中共教育部、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转发给我系各班团支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请各班团支部高度重视并组织同学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代表大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 各班团支部务必认真贯彻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具体做法、先进经验和主要收获,举办团员意识大讨论,开展鲜明的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等活动。
三、 各班请于6月2日10:00前将本班学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后的心得或文章交予慧宇楼509潘导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务必认真参与到本次活动)。
国贸学院团总支
2008年5月27日